霍尔果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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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为指导霍尔果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霍尔果斯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推动霍尔果斯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伊犁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霍尔果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于2024年7月组织编制《霍尔果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目标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主要河流监测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湖库水质优良,区域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危险废物和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由五个部分、26个章节构成。
第一部分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主要阐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回顾了“十三五”规划指标实施情况。
第二部分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主要阐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十四五”时期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具体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安全屏障等五类20项核心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个,预期性指标7个。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分领域、分要素部署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包括:结构调整、协同治理、“三水”统筹、土壤安全和农村环境、“无废城市”建设、生态屏障、噪声防控、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社会治理等10个方面55项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健全体系、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社会力量、评估考核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规划落实的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为“十四五”时期重大工程项目,共计5项重点项目,其中大气污染防治1项,水污染防治4项。
解读单位: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尔果斯分局
第一责任人:刘鄂,副局长
努尔夏特,综合业务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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