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注销1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公示
经查,霍尔果斯赛里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事项发生变化,未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终止食品生产未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于2025年1月13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霍尔果斯赛里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2月19日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现有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事项发生变化,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终止食品生产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逾期不改,本局将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公告注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如对本公告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公告时间不停止执行。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马小刚、阿吐尔·吐孙火加
联系电话:0999-8793011
联系地址: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212办公室
邮政编码:835221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