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党建引领,立足司法职能,不断丰富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实践载体,巩固扩展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向西开放等方面下功夫,探索形成了极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让“枫桥经验”在天山南北扎下了根。
勇挑重担把法庭建成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
新疆法院始终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基础性工作来谋划推进,从维护社会稳定、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高度认识和处理矛盾纠纷。
助力培育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服务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2022年,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先行先试,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相继在全县除人民法庭所在乡镇以外的27个乡(镇、管委会、场)、568个村(社区)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建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站,通过定期走村入户普法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解决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纠纷,培育法治意识,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水平,营造主动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环境。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永丰渠人民法庭距市区55公里,负责周边3个乡镇的案件,人口数2.24万人,居住分散,永丰渠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各民族杂居、农牧业并存、城乡结合的特点,打造“党旗下、马背上、指尖上”的枫桥法庭,邀请辖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干部、地方乡贤等入驻“特邀调解室”,构建法官、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村支书协调联动的网格化诉源治理体系;通过车载、马背、步行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农牧区每一个角落,法官年均深入农牧区走访36次,做到服务基层群众“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