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李增高通讯员朱茜)“感谢张法官,利用休息日这么快帮助我解决难题!”7月22日,毛某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新疆昭苏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昭苏县人民法院(援疆)副院长张艳手中后发自肺腑地说道。
5月12日,毛某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苏支公司处投保奶牛养殖保险(中央政策性),保险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6月16日下午,毛某发现一头奶牛死亡,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因时间较晚、到达现场天色已黑无法查看,6月17日才前往现场,此时发现该牛的尸体已被老鹰等动物啃食导致无法检测到投保芯片,拒绝理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月2日,毛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援疆)副院长张艳寻求帮助。
保险公司认为死亡的奶牛没有检测到芯片,无法确认死亡奶牛是否是投保的奶牛;毛某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对投保的牛和植入芯片号都进行了拍照,照片与牛的尸体进行对照即可核实死亡的奶牛就是投保的牛。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联系当地畜牧站工作人员根据牛头、外形、骨骼等特征确认死亡牛是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的奶牛。
7月13日,在确认死亡牛的身份后,张艳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几通电话的磋商沟通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苏支公司于今年8月30日前支付毛某保险金9500元。7月15日,张艳通知双方到法院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