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关于11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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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3月28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
刘川梅 马军 陈珊瑚 周青之
马玉新 邵俊灵 田平 古丽曼·吾尔恩拜
谈佳 渠燕平 买吉旦木·阿不拉江
特此公告。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霍尔果斯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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