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的行为,加强政府和群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沟通理解的桥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做实时更新。
一、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市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的市政府层面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形式予以主动公开,以上信息在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三)市人民政府规章;
(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市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六)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七)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八)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九)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十)市政府采购相关内容;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十二)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办理;
(十三)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
(十四)其它,具体信息可参见《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三)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一)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本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用分类列表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二)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三)霍尔果斯市广播、电视新闻等新闻媒体;
(四)新闻发布会;
(五)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开信息除政府网站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霍尔果斯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9-8795893
传真号码:0999-8795893 邮政编码:835221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市新市委楼401办公室
办公时间:
冬季10:00--14:00,15:30--19:30(北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北京时间)
(二)提出申请
对于群众或是机构提出的申请请求,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出申请:
1.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者邮寄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或单位(互联网提出申请后请及时查看申请办理状况)。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书面申请模板下方附录链接)。
(三)申请的处理
本办在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