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至10月间,霍尔果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安全风险隐患信息警示如下:
一、经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处理结果:无。
二、经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999-8797295。
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