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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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霍尔果斯市2024年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
一、检查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二、检查任务
(一)经营使用环节。
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注册备案化妆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标签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规销售化妆品的行为。
(二)委托生产行为。
重点检查委托生产注册人备案人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严厉打击经营未注册备案化妆品的行为;清理注销、迁址、无法联系或自然消失的“僵尸”备案人。
三、检查对象
(一)开展线下化妆品经营者监督检查
1.重点区域和单位。对维权意识不高、弱势群体聚居的区域开展检查工作,尤其是要对农村、旅游景点等区域的集贸市场(夜市)、小超市、小摊点、小商店及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经营者开展重点检查。
2.重点产品。对国家药监局《通告》中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烫发染发、祛斑美白等特殊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养发粉、养发膏、精油、纯露等产品开展重点检查。
(二)开展线上化妆品经营者监督检查
1.重点对象。结合《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拼多多、淘宝、抖音、微信等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经营者、微商、带货主播、个人店以及自建网站等霍尔果斯市辖区内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开展检查。
2.重点产品。对国家药监局《通告》中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烫发染发、祛斑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及宣称抗炎、抗过敏等治疗作用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养发粉、养发膏、精油、纯露等产品开展检查。
(三)开展化妆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1.重点区域和单位。对医疗美容机构、宾馆酒店、美容美发、美甲、洗浴中心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
2.重点产品。对未经注册或备案的洗发水、沐浴露、护发素、精油、指甲油以及染发烫发、祛斑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开展检查。
(四)开展对委托生产注册人、备案人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委托生产企业是否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对达不到法律规定条件,公司注销、迁址、无法联系或自然消失的“僵尸”注册人、备案人进行清理,对不再进行生产的品种进行注销。对法规设置的过渡期政策,认真做好宣贯疏导工作,对不能有效履行化妆品备案人的主体责任开展约谈,压实企业责任。
四、检查内容
(一)化妆品经营者、使用单位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销售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凭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
2.是否按照化妆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
3.是否自配化妆品或者销售使用过期化妆品;
4.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或备案的化妆品;
5.是否违法宣称治疗作用,如“药妆”“刷酸治疗”“表皮生长因子”等;
6.是否存在更改化妆品有效期的行为。
(二)委托生产的注册人、备案人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受托方遴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产品放行管理、产品留样管理、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贮存运输、产品召回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等相关制度;
2.是否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
3.是否按照建立的相关管理制度体系开展自查;
4.是否对化妆品生产过程开展监督;
5.是否对每批次化妆品进行留样;
6.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7.化妆品广告宣传是否真实、合法;
8.是否按照标签要求存贮运输化妆品;
9.是否对生产销售的品种开展安全技术评估;
10.产品实际配方与注册备案配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注册备案造假行为;
11.是否按要求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五、检查方法
结合监管实际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延伸检查等检查形式有机整合,同时结合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等加大有因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办,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组织辖区内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经营者、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卫”字号、“消”字号等相关产品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六、检查要求
(一)要突出问题导向,将检查与抽检有机结合,根据国家化妆品和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具体要求,配合州市场监管局对农村等地区,美容美发机构、小商店等场所,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投诉举报较多的品种进行重点抽检,提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
(二)要结合检查工作,对委托生产的注册人、备案人、经营者、使用单位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宣贯培训,群策群力,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等各界力量,系统性提升对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三)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信息,提高检查震慑力,同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评判监督检查效果,查找突出问题,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工作中如有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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