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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6-01-13  文章来源: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霍尔果斯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消费环境,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持证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包括各类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等。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检查内容

共79项内容(34项重点项、45项一般项)。分别是: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检查

按照《2026年霍尔果斯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安排,每月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查阅企业相关制度、记录、应急预案,听取企业相关工作汇报等,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二)专项检查

根据不同时期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一类风险,开展一次整治,规范一个行业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监测、重点监管,严查重处违法行为,着力将食品安全风险扼制在未发之时。

(三)第三方机构检查

严格遴选聘请第三方食品安全专业机构开展检查,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精准排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累监管数据,为分类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支撑,探索“监管部门+专业机构”协同监管新模式,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四)飞行检查

由上级监管部门不定期组织飞行检查组,不提前通知企业,直接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正常生产状态下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检查纪律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进行检查,不得随意降低检查标准,不得隐瞒问题、袒护企业。

(三)做好宣传引导

及时公示监督检查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总结报送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达到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强力震慑效果。将食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情况根据州局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州局食品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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