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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置公告 霍市监无主物处字〔2025〕2号

时间:2025-12-09  文章来源: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置公告

霍市监无主物处字〔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无主财物管理,现对我局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进行公告处置,相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财物来源: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卸货场

财物名称:“LV”“GUCCI”手提包

特征:手提包外包装标注“LV”“GUCCI”标识

存放地点: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库房

接收日期:2025年10月26日

二、处置方式

2025年10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卸货场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一批涉嫌侵犯“LV”“GUCCI”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26日在扣押地点发布《关于认领无主侵权涉案物品的公告》(〔2025〕1号),公告涉案物品所有权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

因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至我局就上述涉案商品申请领取或主张权利,该批次商品无有效进货票据、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间内无人主张权利,我局要求权利人进行协助辨认,鉴定结果均为侵权假冒商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商品作出没收决定,并在后期进行统一销毁,但不免除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无主财物处理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置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吉  联系电话:0999-8791226

联系单位: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206室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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