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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

时间:2025-09-30  文章来源: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霍尔果斯国兴基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96户企业:

你单位霍尔果斯国兴基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96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强制注销该企业。

对上述拟强制注销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马少杰、程卫玲 联系电话:0999-8791226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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