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规范户外经营活动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各族群众正常生活环境,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品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霍尔果斯市城市管理局研究起草了《霍尔果斯市户外经营活动规范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55281188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霍尔果斯市户外经营活动规范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
附件:1.《霍尔果斯市户外经营活动规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霍尔果斯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