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北京市通州区等56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作出通过验收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1-08
文 号: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关于拟对北京市通州区等56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作出通过验收决定的公示

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通知》,确定了6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截至2023年10月,示范创建期届满。按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

经验收评定,北京市通州区等56个县(市、区)(名单附后)达创建要求,拟对上述县(市、区)作出通过验收的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司反映。电话:010-65293431,传真:010-65292722,电子信箱:ysskyc@mot.gov.cn。

附件:拟通过验收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市、区)名单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4年1月8日

附件

拟通过验收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

创建县(市、区)名单

(共56个)

北京市通州区

天津市蓟州区

河北省涉县

山西省武乡县

辽宁省盘山县、喀左县

吉林省镇赉县、双阳区、乾安县

黑龙江省泰来县、虎林市

江苏省海门区、盐都区、太仓市

浙江省余姚市、嘉善县、磐安县

安徽省天长市、霍邱县

福建省沙县区

江西省丰城市、安远县

山东省龙口市、临淄区、肥城市

河南省兰考县、浚县、郏县

湖北省赤壁市、红安县、老河口市

湖南省汨罗市、临澧县、花垣县

广东省南雄市、梅县区、四会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富川县

海南省琼海市

重庆市綦江区

四川省泸县、壤塘县、蒲江县

贵州省习水县

云南省龙陵县、古城区

陕西省石泉县

甘肃省临泽县、榆中县、合水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隆德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图木舒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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