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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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党办发〔2021〕39号)和自治区“双减”工作专班《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幼小衔接”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霍尔果斯市坚决整治、严肃查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幼小衔接学科课程培训广告。
3.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公益课堂等名义向学龄前儿童开展以语文、数学、英语等小学课程为内容的培训活动。
霍尔果斯市教育、科技、文旅、市监、卫健等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学龄前儿童招生和办学行为的督查。对违规开展“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的办学行为,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整治,对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加强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违规行为线索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幼儿园、其他组织或个人违规开展“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的,向教育部门举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的,向科技或文体广旅部门举报。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校外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报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999-8793054
市教育局举报邮箱:27977670@qq.com
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举报
市文旅局举报电话:0999-87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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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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