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有效性: |
一、河道日常巡查与监管
严格落实河道巡查制度,组织专门的巡查队伍,对辖区内的4条河流开展定期巡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巡查13次,重点检查河道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破坏堤防等违法行为。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多起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秩序。同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发动群众监督等对重点河段重点监控,提高了监管效率。
二、河道清淤与整治
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我们积极开展河道清淤与整治工作。针对三道河伊车嘎善村段等河床淤积严重的河道,组织实施了清淤工程。今年共完成河道清淤长度81.36千米,清理河道内的砂石、树木等杂物28784.948立方米,有效降低了河床高度,增强了河道的行洪能力。
三、水污染防治
高度重视河道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河道周边排污企业和养殖场的监管。定期对河道水质进行监测,今年以来已开展对入境断面和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各1次,未发现水质问题。同时,推进河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减少了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切德克苏河等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从2012年河道整治之前的四类水质提升为如今的二类水质。
四、河长制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定期开展巡河工作,今年以来,全市21位河长累计巡河121次,巡河超600余公里(其中:市级河长巡河3次,乡级河长巡河12次,村级河长巡河106次)。各级河长通过河长制的有效落实,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河道管理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河道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工作
自今年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全面深入排查,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等手段,对辖区内河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四乱”问题3个。未发现乱占、乱采、乱建问题,在乱堆问题整治方面,清除河道内各类垃圾、废弃物25吨,恢复了河道的整洁,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通过集中整治,我市河道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河流行洪能力增强,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六、防洪准备
在汛期来临前,扎实做好防洪准备工作。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重点地段及重要部位的巡查、抢护和加固。组织力量对河道、泄洪沟、排洪渠进行疏通、清障,确保行洪通道绝对通畅。同时,对防洪物资进行充足储备,储备编织袋5.5万条、砂石料10立方米、钢丝铁丝14吨等各类防洪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质量和数量。要求乡村各级河长做好各自辖区、各辖段的雨情、雪情和河流来水情况的监测,有风险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通过预警、处置和防范相结合的手段,保障汛期安全。
新ICP备17002354号-1 邮箱:hegszwfwzxxx@163.com 网站标识码:6540900002
开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 主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 邮编:835221 联系我们:0999—8795893 传真:0999-8795893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