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钱超峰通讯员燕涛牛艳)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综治中心联合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因口头协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及时为工人追回劳动报酬,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7月,巩留县阿克吐别克镇一新建厂房项目中,8名工人经熟人介绍,承接了部分基础施工。双方口头约定以20元/平方米结算工钱。工程完工后,工程负责人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否认原约定,仅愿支付不足原单价一半的费用。多次协商未果,工人情绪激动,选择报警求助。
辖区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到场,判断此属典型的劳资纠纷类非警务警情,但鉴于现场矛盾有升级风险,果断采取“先稳控、后分流”策略:一方面安抚工人情绪,避免过激行为;另一方面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向巩留县综治中心通报详情并请求专业力量介入。
巩留县综治中心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响应,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学咨询专家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组成联合调解小组,赶赴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小组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口头协议效力与工程质量责任认定。调解过程中,法学咨询专家结合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双方明晰权利义务: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举证难度较大;工程质量的认定需有依据,不能单方否认协议。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和反复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工程负责人按每平方米13.5元的标准,当场全额支付了8名工人的尾款4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