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向西开放前沿,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口岸跨境物流、外贸运输纠纷多发,跨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涉外法律关系复杂等难题长期困扰外贸市场主体。为破解涉外民商事矛盾处置堵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司法局整合工业园区司法所、驿路通商事调解中心、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霍尔果斯分会资源,建强涉外独立商事调解员队伍,以涉外独立商事调解员为主导、商事调解中心为平台支撑,创新“调解员牵头+调解中心辅助+司法所前端对接+仲裁后端保障”联动解纷模式,于6月23日成功办结全市首例涉外商事调解案件,为全疆口岸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打造示范样本。

2026年4月1日,甲乙双方因跨境国际运输业务产生商事争议,第三方承运环节出现履约阻滞,双方就垫付运费、境外滞留成本、跨境违约责任等事项产生重大分歧。若直接启动仲裁、诉讼程序,企业将面临跨境取证周期漫长、差旅公证成本高昂、车辆持续滞留损耗扩大等多重损失。故此,双方向工业园区司法所求助,希望通过非诉方式解决争议。
接到企业求助后,工业园区司法所第一时间前端介入,完成案情登记、企业诉求前置摸排,同步移交驿路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因资质问题暂时无法受理涉外商事案件,故根据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商事调解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内,有关地方可以试点建立商事调解员独立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的相关制度,经双方协商后,调解中心指派涉外独立商事调解员牵头承办,组建调解员、仲裁员联合专班。
案件充分体现涉外调解人才专业化、独立性优势。调解员深耕涉外商事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脉络,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厘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调解过程严格遵循自愿、合法、诚信、保密原则,兼顾国际贸易实操惯例与国内法律规范,由助理调解员双语向双方释法析理,精准把握双方止损、保全合作关系的核心诉求,针对性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分歧。
商事调解中心全程做好平台辅助支撑,规范调解流程、落实惠民公开收费标准,提供双语调解室、涉外法律资料库、跨境文书核对配套服务;同步导入调仲联动工作模式,主动对接乌鲁木齐仲裁委霍尔果斯分会,邀请仲裁员全程参与专班研判,对调解方案开展涉外法律风险兜底审查,打通“调解柔性协商+仲裁法律效力兜底”双向通道。经过多轮平等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约定调解让步内容不作为后续仲裁、诉讼不利证据,最大限度保留双方长期外贸合作空间。

相较于传统跨境维权渠道,本次首例涉外商事调解充分释放多元联动机制优势。以涉外独立商事调解员为核心,依托商事调解中心专业化平台,联动司法所基层前端触角、仲裁机构法律保障力量,大幅压缩纠纷处置时限,省去企业跨境公证、境外应诉高额开支,仅通过柔性协商一次性化解多层涉外矛盾,避免跨境货物长期滞留造成数万余元经济损耗,当事双方对调解专业性、便捷性、普惠性均给予高度认可。
下一步,霍尔果斯市将以本次全市首例涉外商事调解案件为契机,持续建强涉外独立商事调解员人才梯队,扩充通晓外语、跨境贸易规则、涉外民商事法律的专职调解力量;持续深化“司法所前端服务、独立调解员主办、调解中心辅助、仲裁兜底保障”联动机制,聚焦跨境物流、边贸购销、外资合作等口岸高频涉外纠纷,完善外币结算、境外第三方违约等特殊案件标准化处置流程;持续擦亮口岸涉外商事调解服务品牌,构建低成本、高效率、专业化跨境纠纷化解体系,以法治护航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持续优化口岸国际化营商环境。(孙海军康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