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全面减轻大病患者医疗支出负担,霍尔果斯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政策分为直接救助、依申请救助和倾斜救助......”乡村巴扎上,工作人员正在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为织牢社会救助“安全防护网”,让困难群众求助更快捷、方便、有效,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医保服务小分队,建立三级联动机制,深入乡(街道)、村(社区)宣讲医疗救助政策,累计发放宣传海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宣传手册1万余份。
低保户热子亚每年都主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她说,这是一项花小钱享受大保障的好政策。今年4月,热子亚因脑继发恶性肿瘤住院做手术,医疗费用共计8.68万元,结算时医保报销了8.21万元,个人仅支付0.47万元。“家里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就老公在工地打零工挣钱。这次医保能报销这么多,真是解决了家里的大问题,感谢党的好政策。”热子亚说。
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收集资料、核实信息、入户走访了解医疗救助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应救尽救,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燃眉之急,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按季度分析医疗救助基金支出同比、环比增长率,守好群众“救命钱”,减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监测预警机制,对特困人员(含孤儿)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不设年度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进行100%救助。对规范转诊的医疗救助对象自付费用超过8000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按80%实行,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实施动态监测,进行返贫风险评估,发现存在因病返贫风险及时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截至目前,通过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途径提供救助资金19.23万元,惠及群众2705人次。门诊和住院救助182人次,救助金额18万元,就医群众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