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4-01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而开展的一项普查活动。此次普查由国务院决定于202311月起开展,计划用34年的时间,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并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总目录。普查范围涵盖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以及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为系统廓清我国文物资源家底、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二、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可以为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通过普查,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全面落实保护第一要求,加强文物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通过普查,明确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布、价值特征,促进文物活起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可以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对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深入践行、全面落实。

三、这次普查的范围、内容是什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范围是我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工作。本次普查的复查对象,是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现场进行逐一核查,了解变化状况。对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特别是这次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文物,要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

四、此次普查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时间安排是从202311月开始,至20266月结束。普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11月至20244月)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245月至20255月)的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第三阶段(20256月至20266月)的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430日。普查范围涵盖我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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