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尔果斯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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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函〔2022〕76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自治州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伊州政办发〔2022〕58号)工作部署,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治理、监管,特制定《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二、实施范围
包括霍尔果斯市境内伊犁河干流及支流。
三、工作目标
3年底前,完成市域内伊犁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并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建成法治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比较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四、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排查。对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采取无人机航拍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2.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建立常态化机制,强化排污口日常管理和问题排查,动态更新排污口台账。3.全面开展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流量监测。筛选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水质较差、环境影响明显的入河排污口及查找主要排污问题。4.实施污水溯源。采取实地踏勘、现场问询、资料查询等方式。确定排污口类别、污水来源、责任主体、使用状态、受纳水体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存在的环境风险等。5.编制行动计划。《霍尔果斯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计划》(霍市政办发﹝2023﹞2号)。方案应明确入河排污口及排污问题的整治目标、整治要求、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完成时限以及具体措施等,整治措施严禁“一堵了之”“一关了之”等“一刀切”行为。6.实施分类整治。对违法违规设置的排污口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7.实施命名编码。对所有排污口进行统一命名和编码,实现每个排污口对应一个身份信息,实行入河排污口“户籍”管理。8.完善信息平台。依托现有自治区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将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情况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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