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2025年1—2月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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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霍尔果斯市2025年1-2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5年1—2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2025年1—2月事故分析
2025年1—2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交通及火灾事故10起、死亡0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较202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00%,经济损失上升840%,未发生其他领域事故及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
(二)事故的主要特点
2025年1—2月份辖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三升一持平”趋势,事故总量上升7起,经济损失上升2.1万元,受伤人数上升5人,死亡人数持平,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2025年工作建议
当前正值春季,极端天气多发,企业复工复产,各种不安全因素交织,各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和执法。各部门(单位)要督促监管企业对复产复工期间存在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制定复工复产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对存在未经安全验收、隐患不消除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对复工复产方案不落实、验收不严走过程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做好春季极端天气灾害风险应对准备工作。各乡(街道)和应急管理、气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储备抢险力量,做好各种天气风险下的预案应对措施,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重点时间段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乡(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企业开复工重要环节和隐患排查、走访入户等契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通过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知识竞赛等系列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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