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括
霍尔果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5月25日批复成立,2024年9月19日挂牌霍尔果斯市卫生监督所,是属霍尔果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领导分工
陈卓:霍尔果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副书记、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主管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固定资产、工程项目、采购、纪检监察、宣传、保密、国家安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维稳安保)、安全生产、信访、民族团结和宗教事务、兵地融合、巡察、精神文明、工青妇、驻村、乡村振兴、审计等工作。业务工作分管艾滋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项目办。
景玉沙:霍尔果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宣传、保密、信访、民族团结和宗教事务、兵地融合、巡察、精神文明、工青妇、审计等工作;业务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综合监督科、健康教育科和免疫规划科。
吴灵燕:霍尔果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驻村、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工程项目、采购、固定资产、国家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业务工作分管传染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公共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检验检测与质量管理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项目办。
三、内设科室
内设中心办公室、检验科、结核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病防治科、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科(含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等11个职能科室。
四、主要职能
(一)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二)负责全市的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三)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防控措施;
(四)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六)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七)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八)负责重大传染病的宣传、防治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及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各类卫生防病知识;
(九)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
五、交通引导地图

六、投诉处理流程

(一)投诉接待地点
霍尔果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二)投诉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夏季作息时间:16:00-20:00)
(三)投诉受理电话
工作时间受理电话:0999-785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