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案号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案件来源
主体名称
备案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结案时间
处罚种类
罚没款金额(万元)
办案人员
1
霍市卫公简罚 〔2026〕01号2026061619460065145203
霍尔果斯市金源商务酒店“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一案
行政案件
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霍尔果斯市金源商务酒店
2026.6.16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四百三十八条“一般”之规定
一般程序
警告;罚款
0.1
艾登古丽·阿那和、
高沙尔·阿布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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