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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卫健委(疾控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25-08-15  文章来源:卫健委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要求,根据自治区、州、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托育机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职业健康用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妇幼保健、“打非”等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监督覆盖率100%,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2025年国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卫生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职业卫生监督。完成2025年日常监督检查任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企业2025年度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完成情况、用人单位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等。开展年度《职业病防治法》培训以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全面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年度至少一次。开展学校自备供水卫生实施、消毒管理和桶装饮用水索证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活饮用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

托育机构监督。参照《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对全民营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开展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包括消毒产品索证、产品查验和广告宣传及消毒产品使用情况。其中母婴用品店、商场重点检查经营的抗(抑)菌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频次

1、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全市监管对象年内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

2“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国家及各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和录入上报工作。

3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按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四、检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行政执法检查要求

1.在检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十不准”、“八严禁”的规定。

2.根据分工协作,综合执法的思路,加大对辖区各类被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性量性处罚。

3.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有现场检查照片,并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4.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员应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5.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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