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月”系列报道(一)新疆“宪”“税”宣传扩大普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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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以“税收·法治·公平”为主题的访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人才大厦举行。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新疆税务局和新疆司法厅、商务厅、工商联、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全国人大代表以及A级纳税人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尊宪崇法、依法治税、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等内容开展交流研讨。
今年4月是全国第34个税收宣传月,也是新疆第22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新疆税务部门联合司法部门抓住税收宣传月、“宪法法律宣传月”同步开展的契机,推出了系列融合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与税法宣传深度融合,进一步扩大普法效应。
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座谈会上,新疆司法厅联合多部门向社会各界发起尊宪崇法、依法纳税的倡议,进一步凝聚携手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共促社会公平正义的合力。“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学习宪法,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纳税。”新疆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张伟萍表示,希望通过“宪”“税”携手,碰撞出不一样的普法“花火”。
访谈现场,资深“一带一路”税务实务专家、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乐帮财税所合伙人梁红星,对“走出去”企业如何应对境外税务争议给予多条建议,并提醒“走出去”企业做好投资或经营前期的财税调研,坚持合规经营实现长远发展。
作为A级纳税企业代表,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企业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十年纳税信用等级为A。该公司税务工作负责人张欢欢在访谈中表示,在近几年重大项目招标、国际项目融资中,规范的纳税记录已成为必要条件。“从长远看,信用价值能够从多方面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良好的纳税信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为企业发展增信加分。”她说。
新疆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与司法部门携手开展“宪”“税”融合宣传之外,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新疆税务局还将邀请自治区相关经济部门、各行业领域代表参与普法,多维度宣传宪法和税收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意识。
作者:罗涛、侯睿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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