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体系运营管理,精准匹配新市民、青年人及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兼顾保障对象支付能力与住房项目可持续运营,根据《霍尔果斯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及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霍尔果斯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霍尔果斯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9.62元/平方米·月
二、霍尔果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根据《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24号)文件规定。2024年霍尔果斯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1456元,公租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1.本市城镇低保家庭租金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即不高于1.73元/平方米·月。
2.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租金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即不高于4.61元/平方米·月。
3.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即不高于6.91元/平方米。
4.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均按霍尔果斯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三、执行时间与过渡安排
1.本次公示的租金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自该标准施行之日起,租赁合同首次签约和续租签约的按新标准缴纳租金。欠缴租金人员在该标准施行前补缴的按原标准执行,逾期未补缴的自实行之日起后租金按新标准执行。
3.符合租金优惠条件的承租人,需向霍尔果斯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民政部门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等证明),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差别化优惠价格。
四、咨询方式
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999-8792207;
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999-8798180;
霍尔果斯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999-8797553。
本公告由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