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见习,见习期间(见习期限最长1年)可享受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的生活费补助,同时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企业当年新招用职工当中登记失业人员或实际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去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企业分流人员、脱贫户人员之和占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且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并交纳社保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按新吸纳符合条件人员人数乘以20万计算额度,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登记失业劳动者或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疆外户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作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用工企业享受条件:新招用登记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四、税收政策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1.政策享受在税务局,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在人社局备案。2.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4.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5.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自主创业补贴
在校及离校5年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霍尔果斯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享受。
六、就业援助金政策
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人员,开办的小商店、小餐厅、小超市、小作坊、小饭店等微创业项目可申请就业援助,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就业援助金。
七、社会保险补贴
(一)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补贴范围指:①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或居民生活服务,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老年服务、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②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附承包合同);③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出具证明);④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就业形态;⑤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形式。
(二)自主创业社保补贴范围: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2016年8月1日之后初次创业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且持续保持经营状态的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并在企业参保,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四)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按其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种类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
以下人员可申请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残疾失业人员;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因政府征地且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农民;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期限为两年、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