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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09  文章来源:霍尔果斯市司法局  作者:  

2025年,霍尔果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法治霍尔果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领导引领法治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和专题述法会议4场次,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任前考法等制度。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党内法规等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00余场次,市委党校举办培训班次15期,覆盖领导干部944人,不断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国家安全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国门大安全”立体化防控网更加完善,反恐维稳实现法治化常态化,输入性风险防范更加严密,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持续优化。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终期验收,对全市工作任务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综合完成率达100%2025年度自治州法治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组织开展市级法治督察1轮次,实现法治督察乡(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全覆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67件、政协委员提案68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二)强化法治思维,以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霍尔果斯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开《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实施,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建“高校专家+律师+公证员+业务骨干”智囊团,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会议制度,今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12次,协助审查合同、文件和议题432份,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履约情况实行“一案一策、一账一法”动态管理。

(三)深化改革创新,深化41633营商环境体系。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大力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化管理,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承诺”和“房屋建筑施工许可分段办理”机制,审批时限压减70%,项目落地效率进一步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建设,围绕“跨境+”加大探索创新力度,自治区赋予的130项改革试点任务中112项已落地,累计形成省级制度创新成果25项。持续深化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云港·霍数通”智慧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使用,新亚欧陆海联运数据大通道实现“两国三地”海陆枢纽数据互通,公路口岸成功创建全国首批、西北首个“国际卫生陆港”,“智慧旅检+智能平台+互联互通”三位一体智慧化服务体系入选全国首批典型案例。“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实施见效,2025年新登记市场主体4572户,增长31.3%。召开政企“茶叙会”3场次,收集办理企业意见建议30条,聘任4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5场次,提出意见建议10条。建设“智慧霍尔果斯”平台,创新“帮办代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模式,推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公告和“霍商无忧”二维码。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府网服务平台,推出“丝路·霍速办”掌上便民政务服务小程序。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优化设置4个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推动更多涉企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信用中国(新疆·霍尔果斯)”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完善“双公示”信息、五类行政管理信息等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公示工作。

(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涉外法治工作格局逐步完善。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初步实现实体化运行,推进网络平台建设,打造“云上法务区”,运营“驿路法务通”公众号,搭建了以驿路国际法务区为引擎的“一引擎、双联动、四驱动”功能布局。采取“政府引导+孵化器招商”“实体+云”入驻模式,引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等各类涉外法律服务机构28家,其中4家律所与境外建立联营关系,积极融入自贸片区人民法庭、检察室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审理庭等功能。加强与高校合作,联合新疆大学完成2项课题研究,4个“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持续发力,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注入新活力。推出“法商协同”法律服务模式,探索“会展+法律服务”融合机制,实现与法务区入驻机构协调联动,实现法律供给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

(五)注重多元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霍尔果斯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20场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召开推进会、培训会6场次,覆盖159人次。严格执行“红黄绿”执法证件分类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全周期动态监管,对在岗培训考核不合格、行为失范人员坚决暂扣或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实施“理论培训+实战演练+资格认定”三维培训体系,联动法官、律师等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化培训,累计组织线下集中培训2场次,“大比武”测试1场次,各行政执法单位自主开展60学时执法培训,覆盖执法人员350余人。创新监督方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合作机制,设立6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2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4场次,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

(六)优化法律服务,法治为民综合体系成效凸显。打造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聘请人民调解员297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承接司法厅委托律所分所设立事项,本年度履行好2家律所委托事项办理,完成2名律师职业资格审批。切实发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作用,开展法律咨询3000余件,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98通,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按期办结,常态化组织律师开展“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45场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探索吸收致富能手、外卖员、“摆渡人”等进入“法律明白人”队伍,10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与92名“法律明白人”建立“1N”结对帮扶机制。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113件。在驿路国际法务区、法院、检察院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七)夯实法治教育,普法依法治理效能显著增强。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法治讲座、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70余场次,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2期,组织各行业部门领导干部开展线下“旁听庭审”活动4场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7批次。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其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持续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余场次。开足开齐思政课,在中小学、高中、职高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课,配备专职思政教师24人,兼职思政教师25人,扣好青少年人生第一粒“扣子”。完成“八五”普法收官工作,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国家宪法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研学、国旗下普法等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显著增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霍尔果斯市法治教育基地和海关“全国普法教育基地”作用巩固拓展,创新“马背普法”“抖音普法”等形式,推出线上普法内容500余期,惠及41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霍尔果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想学用不够紧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谋划推动法治建设还有欠缺,有的行政机关在应对法律风险及行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精准性不足。二是推动全市普法宣传质效还不够有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仍有短板,普法工作思路不开阔,未能将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导致普法覆盖面窄、互动性低。三是涉外法治人才持续发展不足,不能很好满足对涉外经贸合作、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跨境法律事务协调等日益增长的需求,服务保障高水平开放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高位谋划法治建设任务。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工作要求,结合霍尔果斯实际,起草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任务清单,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统筹指导,形成职责清晰的法治建设任务分工表和路线图,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深化年”行动,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法治霍尔果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二)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驿路国际法务区为载体,加快构建跨境法律服务协同网络,为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下有序运行。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督促加快构建执法全链条监督闭环,强化源头预警、过程监管到末端处置的各个环节衔接,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精准指导对接市场主体迫切需求,以法治力量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对标市场需求,加强驿路国际法务区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外综服务生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驿路国际法务区作用,完善涉外法治工作格局,健全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设立“涉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入具备外语能力和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法律援助人员,持续开展“法商协同”“会展+法律服务”,实现与法务区入驻机构协调联动,实现法律供给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系统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打造争端解决“优选地”。

(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九五”普法工作。明确“九五”普法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贯彻,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未来多数”,强化涉外普法宣传,开展多层次、互动式、精准化普法,满足多元化法治需求,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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