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市)各委、办、局,驻霍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2025年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执行到位。
二、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附件:2025年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