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有效解决法治领域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霍尔果斯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以下10项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规范化建设霍尔果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项目内容:聚焦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规范化建设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创新实施“134+N”运行机制,设置综合服务、信访接待、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常驻+轮驻+随驻”窗口,吸纳人民调解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律工作者、律师、公证员等社会力量,带动形成“访、询、调、裁、诉、检、议、证、援、疏”一体贯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调解、专业性调解等多方联动的全流程综合调处服务闭合圈,打造“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多元解纷“新样板”,让群众解决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社工部、编办,市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信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团委、妇联等配合
二、打造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项目内容:依托跨境合作优势,围绕市场需求,打造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涵盖“一庭三中心”职能,重点开展涉外调解、审判、国际仲裁、涉外普法、涉外公证、行政执法监督、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服务等业务,旨在构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通过提供高效、专业且国际化的法律服务,为合作区内商户、企业及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进一步优化霍尔果斯的国际贸易、投资环境及游客体验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合管办等
三、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建设
项目内容:为满足经营主体对市场产权保护、维权和质押融资的社会需求,推行“保护工作站+纠纷调解+质押融资”服务模式,为经营主义提供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发布涉外知识产权信息和风险预警,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审理庭作用,提高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引入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资源,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与维权支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项目内容: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四类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按时公开涉企行政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合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项目内容:紧盯农资经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法治手段规范农资市场制度,织密农资监管网络,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模式,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向农户普识假辨别假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防范风险,守护粮食安全底线,为农业稳产增收和乡村振兴构筑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六、客运市场依法规范治理行动
项目内容:为满足市民多样化日常出行需求,依法依规实现网约车、出租车线上线下巡网结合运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实施出租车“巡网融合”发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以法治方式优化服务、规范市场,完善公共交通能力和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法治润民普法工程
项目内容:每月设定不同普法主题,组织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深入合作中心、巴扎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以案释法、咨询答疑、互动普法游戏等方式,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公民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以精准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八、“少年警校”护航工程
项目内容: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警校联动,以“少年警校”为重要载体,系统开展警务训练、法治课堂等实践活动,加强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提升青少年安全保护能力。完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和心理疏导,铸牢校园安全防线,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团委
九、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深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实现更多集成办理事项“一事联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推广“霍速办”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
十、法援惠民生工程
项目内容: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依法为低保户、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经济困难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年办理法律援助不少于41件,保障困难群体合法群益。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