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组对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抗实巡察整改责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组对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实巡察整改责任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主持起草巡察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开展集中研讨、“点对点”研究等方式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认领,明确整改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全面整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截止目前,召开2次党组会、2次局务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巡察整改方案及巡察整改报告经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分别审核通过。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司法工作质量发展有短板。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建、党风廉政和司法行政业务等有机结合,深入推动“第一议题”制度有效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建立学习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学习方式、学习人员、学习内容等,常态化坚持每日晨学、每周稳学、每季考学和科室轮流业务讲学等活动,确保干部学习质效全面提高。三是建立干部阅览室,配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学习资料,便于干部日常学习。
2.针对“法治宣传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制定《2025年霍尔果斯市法治宣传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年度普法任务分解到每个月,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得到落实。二是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覆盖面有效扩大。三是每月通过专题宣讲、集中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十三进”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
3.针对“履行执法监督工作有不足”问题。一是在企业商会、行业协会设立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义务员,组织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重点对亮证执法、文明用语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二是开设“0999-8798123群众投诉热线”,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三是制定《霍尔果斯市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到市委党校和执法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四是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全覆盖监督方案》,通过实地监督、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伴随式执法等监督方式,实现一轮全覆盖监督。
4.针对“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一是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邀请高校教授、律师、公证员担任专家委员。二是建立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调解和解等制度,统一编制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机制和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三是优化行政复议为民服务模式,打造行政复议办案中心,设立接待窗口、调解室、阅卷室、听证室等,建立“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审理机制,提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质效。
5.针对“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向政府部门全面征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政府办关于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查程序要求,每月动态监管决策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二是制定《霍尔果斯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霍尔果斯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霍尔果斯市司法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执法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管理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加规范。
6.针对“对法律顾问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霍尔果斯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制度》,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培训、考核程序和具体服务内容。二是制定《霍尔果斯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规定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法律顾问与各村(社区)签订购买法律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细化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台账,完善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7.针对“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20个,其中市级1个、乡级6个,村级13个,规范建立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95名。二是制定《霍尔果斯市2025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按照分片区、分批次、分行业领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已开展培训2场次,完成第一轮全覆盖培训。。三是在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住房建设、交通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人民调解员,“纠纷内部自行化解、矛盾行业自行处理”已初见成效。
8.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问题。一是制定《霍尔果斯市司法行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常态化组织干部开展多种形式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法律专业素养。二是以科室为单位,推行“4+1”工作模式,明确每周4个工作日在局机关,1个工作日至少派1名干部到司法所工作,通过“一对一”现场指导、“手把手”帮带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三是制定《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干部轮岗轮训制度》,统筹全局法律专业背景干部力量,通过轮岗交流方式实现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法学专业或工作经历的干部。积极鼓励动员全局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通过在职教育提升学历和法律专业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不到位。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集中学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廉政讲座1次、开展谈心谈话1轮次。
2.针对“作风建设有短板,工作质效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霍尔果斯市司法局“三审三校”三级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文字内容和公文格式,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联审。二是建立《霍尔果斯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制度》,明确要求局机关领导干部通过实地走访、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每月赴司法所指导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3.针对“文风会风不实”问题。一是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会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对文风会风严实干部作风。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工作任务,重新修订完善《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党建工作部门、党支部的具体责任。三是健全完善《霍尔果斯市司法局会议管理制度》,明确会议类型,召开原则、会议组织、会议纪律等,确保会议记录及时、完整、准确、清晰。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差距,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党组班子成员分管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等工作。二是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务知识学习等方式,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议事目录清单》,明确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制度、规范列席人员权利和义务。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问题。一是配齐配强党建队伍干部力量,积极鼓励党建干事极参加各类党务培训、交叉检查,不断提高党建干事业务素质,支部党员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需转入转出的,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已转移组织关系。二是根据《关于做好霍尔果斯市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党员党费缴纳的通知》要求,党建干事每月25日前全面统计党员党费缴纳情况,确保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持续用力不够”问题。一是明确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同志担任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协调“回头看”工作。目前已根据领导干部调整和分工变化等情况,调整了巡察整改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二是根据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巡察整改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衔接、持续推进。三是严格落实经办人申报、财务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四级联审”,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797633;通信地址:霍尔果斯市建设路 第四联合办公楼二楼霍尔果斯市司法局;电子邮箱hegsssfj@163.com。
主持起草巡察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开展集中研讨、“点对点”研究等方式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认领,明确整改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全面整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截止目前,召开2次党组会、2次局务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巡察整改方案及巡察整改报告经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分别审核通过。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司法工作质量发展有短板。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建、党风廉政和司法行政业务等有机结合,深入推动“第一议题制度”有效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建立学习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学习方式、学习人员、学习内容等,常态化坚持每日晨学、每周稳学、每季考学和科室轮流业务讲学等活动,确保干部学习质效全面提高。三是建立干部阅览室,配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学习资料,便于干部日常学习。
2.针对“法治宣传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制定《2025年霍尔果斯市法治宣传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年度普法任务分解到每个月,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得到落实。二是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覆盖面有效扩大。三是每月通过专题宣讲、集中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十三进”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
3.针对“履行执法监督工作有不足”问题。一是在企业商会、行业协会设立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义务员,组织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重点对亮证执法、文明用语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二是开设“0999-8798123群众投诉热线”,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三是制定《霍尔果斯市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到市委党校和执法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四是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全覆盖监督方案》,通过实地监督、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伴随式执法等监督方式,实现一轮全覆盖监督。
4.针对“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一是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邀请高校教授、律师、公证员担任专家委员。二是建立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调解和解等制度,统一编制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机制和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三是优化行政复议为民服务模式,打造行政复议办案中心,设立接待窗口、调解室、阅卷室、听证室等,建立“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审理机制,提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质效。
5.针对“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向政府部门全面征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政府办关于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查程序要求,每月动态监管决策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二是制定《霍尔果斯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霍尔果斯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霍尔果斯市司法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执法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管理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加规范。
6.针对“对法律顾问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霍尔果斯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制度》,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培训、考核程序和具体服务内容。二是制定《霍尔果斯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规定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法律顾问与各村(社区)签订购买法律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细化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台账,完善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7.针对“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20个,其中市级1个、乡级6个,村级13个,规范建立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95名。二是制定《霍尔果斯市2025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按照分片区、分批次、分行业领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已开展培训2场次,完成第一轮全覆盖培训。。三是在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住房建设、交通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人民调解员,“纠纷内部自行化解、矛盾行业自行处理”已初见成效。
8.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问题。一是制定《霍尔果斯市司法行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常态化组织干部开展多种形式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法律专业素养。二是以科室为单位,推行“4+1”工作模式,明确每周4个工作日在局机关,1个工作日至少派1名干部到司法所工作,通过“一对一”现场指导、“手把手”帮带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三是制定《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干部轮岗轮训制度》,统筹全局法律专业背景干部力量,通过轮岗交流方式实现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法学专业或工作经历的干部。积极鼓励动员全局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通过在职教育提升学历和法律专业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不到位。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集中学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廉政讲座1次、开展谈心谈话1轮次。
2.针对“作风建设有短板,工作质效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霍尔果斯市司法局“三审三校”三级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文字内容和公文格式,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联审。二是建立《霍尔果斯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制度》,明确要求局机关领导干部通过实地走访、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每月赴司法所指导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3.针对“文风会风不实”问题。一是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会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对文风会风严实干部作风。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工作任务,重新修订完善《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党建工作部门、党支部的具体责任。三是健全完善《霍尔果斯市司法局会议管理制度》,明确会议类型,召开原则、会议组织、会议纪律等,确保会议记录及时、完整、准确、清晰。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差距,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党组班子成员分管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等工作。二是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务知识学习等方式,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党组议事目录清单》,明确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制度、规范列席人员权利和义务。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问题。一是配齐配强党建队伍干部力量,积极鼓励党建干事极参加各类党务培训、交叉检查,不断提高党建干事业务素质,支部党员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需转入转出的,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已转移组织关系。二是根据《关于做好霍尔果斯市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党员党费缴纳的通知》要求,党建干事每月25日前全面统计党员党费缴纳情况,确保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持续用力不够”问题。一是明确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同志担任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协调“回头看”工作。目前已根据领导干部调整和分工变化等情况,调整了巡察整改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二是根据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巡察整改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衔接、持续推进。三是严格落实经办人申报、财务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四级联审”,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797633;通信地址:霍尔果斯市建设路第四联合办公楼二楼霍尔果斯市司法局;电子邮箱hegss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