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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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霍尔果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法治霍尔果斯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扛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党组会、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6次,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次,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7场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一把手”讲法等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依法履职。紧抓“关键少数”,书记、市长带头讲法治课2场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50余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类培训班次教学计划,市委党校举办培训班17期,覆盖领导干部1285人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开展市级法治督察1轮次,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议案68件、政协委员提案71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印发《霍尔果斯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依法向州人民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霍尔果斯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审核市委市政府文件、重大决策及协议合同,常态化列席常务会,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大幅提升。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成功调解化解6件行政复议案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印发《霍尔果斯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行政机关高质量履行应诉职责。
(三)深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建设,完成自治区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80项,形成3项省级制度创新成果和12项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用好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推动“公路口岸+属地直通”模式改革落地见效,常态化运行“自驾出口商品车快速通关”模式,创新实施全天候通关,提升口岸通关效能。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常态化召开政企“茶叙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推出“霍速办”掌上便民政务服务品牌,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跨省通办”“疆内通办”服务专窗29个,运行“7×24小时智能政务服务自助站”,实现1300项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全年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7.13万件,办结率100%。新设市场主体3478户,实施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一日办结率”达90%以上,全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信用中国(新疆·霍尔果斯)”平台初步完成升级改造。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信易贷”平台高度融合,8000余家市场主体入驻自治区“信易贷”平台。
(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建设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成功吸引2家涉外律所、4家仲裁机构、1家调解组织和4家对外投资贸易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打造覆盖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涉外投资贸易中介服务大市场。加强涉外法治公益研究,联合新疆大学、哈萨克斯坦阿里—法拉比大学、里海大学启动《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贸易权益保护指南》《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贸易涉外法律服务需求调查报告》课题研究。启动“涉外法律服务启蒙运动”,邀请4名国内外涉外法律实务专家及汽车出口行业精英来霍开展涉外法律培训2场次,覆盖企业100余家,成功举办3场次涉外企业法治沙龙,现场解答问题23条。加快推进本地律所涉外业务培育,鼓励本地律所同国外律所开展引流合作,成功引进并设立新疆仕诚(霍尔果斯)律师事务所,促进华商(霍尔果斯)律师事务所(原元正盛业)及新疆伊嘉律师事务所成功同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塔什干分所、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积极探索试行面向中亚地区的涉外律所律师白名单制度,将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的9名律师纳入白名单,为市场主体和涉外律师搭建桥梁纽带。注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新疆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塔什干分所等9家高校及涉外律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所“法律硕士专业实践基地”挂牌运行,17名法学专业学生在岗实习。搭建企业困难诉求解决平台,收集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政策、法律服务需求。建立霍尔果斯自贸片区人民法庭,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联合纠纷化解平台经验做法被作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复制推广。
(五)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33场次,实现监管行为覆盖率和查处结果社会公开率100%。聚焦突出问题整改,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600次,一批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作机制,筛查涉行政执法类违法线索,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6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按时办结。有序推进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32项行政处罚事项赋予乡(街道),设置6个综合执法办公室,配齐工作人员34名。制定《霍尔果斯市乡(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方案》,打通综合执法的“最后一公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开展案卷评查1轮次,制发2份《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提示函》,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法治培训9场(轮)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51名行政执法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热线,受理执法领域问题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踪督办。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印发实施《霍尔果斯市三调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等11支调解队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1个,新增4个个人调解室,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合力。制定《霍尔果斯市践行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保障工作制度》,提升纠纷案件补助标准,落实“一案一补”经费,有效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创新开展法官工作团队与调解组织结对工作,聘任派出所民警、法院法官助理任司法所副所长12名,形成良性互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创新“枫桥经验+逆向考核”机制,积极鼓励引导村(社区)基层组织就地受理、调解辖区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街、攻坚在矛调中心。全年共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90件,涉及金额1.5亿元,办理法律援助38件,接听12348服务热线400余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次,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施司法“零距离”便民服务提升行动,6个乡(街道)司法所实现行政复议、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的咨询及远程代办,已代办咨询事项148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场次,18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66名、开展培训6场次,促进乡村法治建设。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成功承办伊犁州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霍尔果斯市法治教育基地揭牌运行,税收法治宣传基地建成投用,海关“全国普法教育基地”作用巩固拓展,法治文化教育、熏陶、浸润功能进一步彰显。持续推进“万人观学”“百场法治文化活动年”“国旗下普法”等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创新新媒体普法,充分发挥40台法治融屏作用,“法治霍尔果斯”抖音账号及6个乡(街道)司法所微信视频号拍摄发布法治视频85期,提高了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实用性。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497场次,覆盖干部、群众、学生1万余人次。全市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20名,开展各类专题法治讲座80余场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霍尔果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观念树得不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需提升,在转化应用上用力不够。二是涉外法治人才缺乏,现有人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涉外法治工作需求。三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自治州实施方案,确保“一规划两纲要”评估验收工作完美收官。高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41633”营商环境体系建设,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牢固树立“乙方思维”,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构建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以“政府有为”推动“市场有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霍尔果斯市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推动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下降。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重点督办,加大纠错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积极筹备“九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融入“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改建综治中心进程,进一步优化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驿路国际法务区建设,持续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提质增效。立足“涉外法律研究、涉外法律启蒙、涉外法律服务、困难诉求解决”四大职能,进一步引进知名度高、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机构,扩展涉外法律服务产业链、生态圈。加快合作中心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中亚法律服务中心各项职能,推动入驻法务区的市场主体尽快进驻合作中心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延伸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和多样式的涉外法治研究,为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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