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霍尔果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印发实施《2023年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1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任前考法、专题述法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新时代新疆干部大讲堂”39期4700余人次。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推进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认真做好自治区、自治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法治督察及2022年度专题述法点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修订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向州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112份,继续有效71件、失效19件、废止21件、修改1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9次,对210份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强行政复议专业力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已办结18件。实行行政机关应诉情况报告和一票否决制,组织行政应诉1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施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制定113项优化措施。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一件事一次办”建设,7×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站建成投用,131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531项法人事项、542项个人事项实现全程自助办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一日办结率”达90%以上,全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动态调整并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证事项一次性告知承诺制。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清偿账款8093.32万元,还款率达89.27%。
(四)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制人员政治理论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成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26次,检查结果100%公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1258次,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稳妥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乡(街道),32项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已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开展法治督察2轮次,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议案58件、政协提案74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全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级服务站5个、村(社区)工作室18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625通,代写法律文书732件,办理公证事项763件,提供法律援助8件。深化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机制改革,有效整合司法、信访、律师、公证和“两代表一委员”等资源,市、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实现全覆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8件,涉及金额突破1.4亿元。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促进司法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加强基层法律顾问配备和考核管理,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18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选拔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65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户,开展培训20余期,2个“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挂牌运行。伊车嘎善村“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完成复核。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常态化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230余场,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面履职,3048名党员干部参加网络学法用法活动。霍尔果斯市法治教育基地、税收法治宣传基地建成投用,海关“全国普法教育基地”作用巩固拓展。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企业法治体检中心揭牌运行,健全完善“万所联万会”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3轮次。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有效发挥市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280余场次。开通“法治霍尔果斯”抖音账号,发布普法小课堂、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视频300余条。
(七)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助力霍尔果斯更高水平开放。与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伊犁师范大学等知名院校签订涉外法治战略合作协议,“法律硕士专业实践基地”挂牌运行,完成法学研究生实习4人次。联合中南民族大学完成《中国—哈萨克斯坦常见法律差异》课题研究,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成功开展中俄哈三语专场普法。邀请知名教授、专家学者举办涉外法治培训3场次,惠及企业110余家,涉外普法氛围日益浓厚。有效发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联合纠纷化解平台作用,受理涉外案件19件、化解纠纷106件,充分保障中哈双方商户、雇员及游客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霍尔果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个别部门、乡(街道)对法治建设“具体干什么”“怎么具体干”研究谋划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亟待提升。个别行政执法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针对性、时效性还不强。有的单位存在“重执法轻普法”思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人员力量和能力素养不能完全适应涉外法治工作需要。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完善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统筹做好立改废释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联动执法机制,释放综合执法效能。有序推进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确保政府部门与乡(街道)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
(三)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霍尔果斯市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使法治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任前考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市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作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霍尔果斯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