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期办理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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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财非税(2016)28号)和《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期限的通知》(新财库(2023)64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进行在线办理,或者直接登录按比例就业网报系统(http://220.171.42.138:8443/sbxt/#/)进行在线办理。
(二)窗口(现场)申报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霍尔果斯市残联办公室(市第五联合综合办公大楼314室)进行申报。
联系人:刘琴
联系电话:0999-8792912
霍尔果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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