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尔果斯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暂行规定》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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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霍尔果斯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实施依据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0〕6号)提出“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发展思路,强化行业监督,营造发展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并明确督促检查的责任部门和要求”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3〕45号)要求“要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等文件中,都强调要加强行业监管,发挥行业主体责任,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现形成《霍尔果斯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暂行规定》。
二、起草过程
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市民政班子成员经过共同学习借鉴讨论及评估论证,起草了《霍尔果斯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单位及市政府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7条意见建议逐个进行研究讨论修改,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形成审议稿。
三、内容概况
《暂行规定》共有10章59条,主要明确了相关行业单位的职责,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设施配置标准、运营管理、服务管理、安全管理、资产监管、监督评估、法律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霍尔果斯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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