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发改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审慎监管、高效监管原则,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执法准则,全面规范发改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流程。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维护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助力霍尔果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明确检查权限、范围、标准和程序,所有检查行为合法合规、有据可依,杜绝随意执法、越权执法。
(二)精准高效原则。结合全市企业行业分布、信用等级、风险隐患、日常监管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精准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靶向排查问题,提升监管效能,避免盲目检查、无效检查。
(三)公开公正原则。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检查流程、检查结果、整改情况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互利,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检查主体
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由委内相关业务科室、执法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四、检查对象
霍尔果斯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能源生产经营、粮食收购储备、信用服务等与发改领域监管职能相关的各类企业、市场经营主体。重点覆盖能源经营企业、粮食流通企业、信用风险警示企业等。
五、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结合发改部门核心职能,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主要涵盖能源监管、粮食流通、信用监管三大领域,具体检查事项及依据如下:
(一)能源领域经营监管检查
检查内容:对权限内电力安全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权限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二)粮食流通领域监管
检查检查内容:粮食收购、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储存、销售
企业资质合规性;粮食收购台账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储备粮保管制度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报送真实性、准确性。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市场信用监管检查
检查内容: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管理情况,业务宣传规范等。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
六、检查方式、频次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综合采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资料核查、现场核验、座谈问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推行跨领域综合检查,整合同类检查事项,实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企业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信用良好、无违规记录的企业以非现场监管、抽查为主。
(二)检查频次
1.一般合规企业:严格落实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年度随机抽查不超过1次,以常态化非现场监管为主,减少现场干扰。
2.重点监管企业(能源领域企业):年度检查不少于2次,根据行业风险态势适时开展现场监管。
3.临时检查:针对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涉企违规问题,依法开展临时性核查检查,不纳入常规年度计划频次。
七、工作流程
(一)计划公示。本计划经单位审议、备案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监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
(二)随机抽取。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从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和执法人员,全程留痕、全程记录。
(三)组织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检查事项、标准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检查台账,留存检查资料。
(四)问题处置。对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一般违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全程跟踪督办。
(五)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整改情况、处罚信息通过官方平台公示,实现检查全程公开、闭环管理。
(六)资料归档。完整收集检查方案、检查记录、影像资料、整改凭证、结果公示等材料,分类归档,建立年度检查档案。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用语、执法流程,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严禁利用检查变相干预企业正常经营、违规收费、谋取私利,严格执法纪律和廉洁纪律。
(二)优化监管服务。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主动向企业宣讲发改领域政策法规、惠企政策,现场解答企业疑问,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整改提升,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三)强化闭环整改。建立“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复查核验-总结提升”闭环工作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处置,杜绝问题反弹、整改流于形式。
(四)严格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检查计划、检查清单、检查结果、整改情况,保障企业知情权、监督权,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