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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科室及人员的公示

时间:2025-11-14  文章来源: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执行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四)承担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对口援疆有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城镇化建设。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自治州财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负责市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和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及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开发区的规划、布局及设立。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起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

(十三)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并加强日常管理。承担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自治区、自治州、市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四)负责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市投资项目。

(十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八)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起草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流转,各类文字材料审核把关;情况通报、信息交流;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负责组织机关职工学习和各种会议;负责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印鉴使用、档案整理和物资、采购、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水电暖维护、日常办公室设备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议案答复工作;督办重点工作。

负责人:殷若霜 联系电话:0999-8792207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市市委楼四楼403

夏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二)项目前期办: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政府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审核、上报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督促指导各部门根据国家支持领域和重点投向谋划、储备、申报年度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争取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等资金支持;编制、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协调解决中央预算及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负责人:于陶 联系电话:0999-8794808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市市委楼四楼401

夏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三)项目推进办: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会类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下达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各部门政府类投资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入统、推进项目投资落地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监测霍尔果斯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督促指导各部门根据国家支持领域和重点投向谋划、储备、申报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项目。

负责人:马麟懿 联系电话:0999-8794808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市市委楼四楼408

夏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四)援疆办(能源办、产业办):负责对口援疆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电力发展、建设等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和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

负责人:卢宗歌 联系电话:0999-8794808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市市委楼四楼401

夏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五)国民经济综合科(一带一路办、兵地融合办、规划办):承担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受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委托向霍尔果斯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承担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研究推进实施“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对内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等重大规划、重点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指导各部门与“一带一路”周边及沿线国家开展各领域互利合作。

负责人:席新田 联系电话:0999-8798377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市市委楼二楼228

夏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六)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物价科、价格认定中心、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政府定价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公示;承担重要民生商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业务;承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收购统计、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粮食收购备案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发放棉花补贴;负责监管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任务;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霍尔果斯市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负责霍尔果斯市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综合及军事设施保护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协调辖区内兵团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负责霍尔果斯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工作,监督指导霍尔果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平战结合管理以及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目标贯彻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情况。

负责人:杜石磊 联系电话:0999-8794895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市市委楼四楼407

夏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六、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和平路1号市委楼四楼

七、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八、负责人信息

姓名:张磊

职务: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99-87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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