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27日,受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霍尔果斯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
(2)项目地点:霍尔果斯市中心城区;
(3)项目概要:
①规划基本情况
近期在霍尔果斯市口岸片区内规划建设2台27MW纯背压式发电机组配套3㗠t/h高温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远期规划在霍尔果斯口岸片区内近期规划建设的背压机原址拟扩建2台40MW纯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3㗀t/h高温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在南部产业园区建设2台20MW纯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㗐t/h高温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承担规划区域内采暖及工业供热负荷。
②规划期限:近期规划年限2024-2027年;远期规划年限2028-2035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1809941288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589466615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