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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4-11-15  文章来源:霍尔果斯市零距离  作者:  

为持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投诉举报事项范围及方式公布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

1.贪污侵占、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克扣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2.以奖金、补助为名侵吞、私分、滥发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3.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问题。

4.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不足额送存银行存款账户并同步登记会计账簿,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问题。

5.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私存私放等问题。

6.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村级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7.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和保障粮食生产等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贪占、挪用、克扣、浪费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8.村集体投资企业(合作社)配股入股资金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以及配股入股本金安全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

1.将农村集体资产贪污侵占、非法买卖、优亲厚友、化公为私、违规报废等问题。

2.长期无偿或低价占有、出借,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

3.违规管理经营使用农村集体资产,以及在此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问题。

4.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5.农村集体资产,特别是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资产重建轻管、权责不清,未纳入账内管理、资产移交不及时,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方面

1.违规决策、擅自处置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

2.侵占、抢占、平调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

3.违规出让、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农村集体资源,擅自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4.非法倒卖、出售农村集体土地及其他集体资源等问题。

5.在农村集体资源处置、开发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和干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经营等问题。历年来公职人员承包或变相承包以及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形式的农村土地开发经营等行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经营、占用土地,违规承包、转包、倒卖土地赚取差价等行为;以及侵占集体土地和侵占承包费等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其他突出问题

1.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项目建设管理问题、建后管护问题,管护责任不落实,出现设施设备无人维护、损坏后不能及时修复等行为。

2.违规私屠乱宰。不在定点屠宰场所屠宰人工饲养的马、猪、牛、羊、家禽等畜禽等行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生产、销售病死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者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等行为。

3.违规生产、销售农作物种子等问题。违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备案、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拆袋销售、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4.农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农产品存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超范围使用农药,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5.违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及违规操作等问题。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存在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造成应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贴项目等行为;报废农机、牌证牌照不符合规定上路及相关违法驾驶等行为。

二、监督举报

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故意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

0999-8797295(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

18699997730(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三资”管理工作人员)

2.举报邮箱:

24664349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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