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述法工作报告霍尔果斯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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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我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局年度重点工作,通过专题研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推进法治建设与水利重点工作互促共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水利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强化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将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和集体学习10次,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积极参加“逢九必讲”和法宣在线学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国家宪法日,采用公告、通知、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深入乡(街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媒体宣传报道1次,社会公众的水法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将法治建设摆在水利局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和取水、妨碍行洪安全等行为查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二是建立水利与公检法司法机关的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征收水资源费35.15万元。三是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水利工程领域工程款等信访问题,实现“三不出”。积极与法律顾问联系沟通,积极解决水利项目矛盾纠纷,化解800万元项目欠款矛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水资源监督管理方面。制定年度取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对32家重点取用水单位现场监督检查;
开展违法取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工业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建筑业、公共机构场所、服务业等各取用水单位违规取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查出问题印发监督检查整改意见通知,积极对接发改部门掌握新建和在建项目名录,及时印发水土保持告知书,要求企业限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对预期未缴纳水土保持费的企业移交法院等相关部门,确保依法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执法队伍,充实水政监察人员,加强执法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形成水行政执法的合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视情组织执法人员向水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进行对标学习,邀请法律专家到单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学习与实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实施水利、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水利、司法等部门案件移送机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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