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霍尔果斯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协提案 | 有效性: |
案由: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经营主体作用,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建议
提案人:程晓燕
界别:共产党员界
职务:亚欧东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政协工委主任
联系方式:188****8929
内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中,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着不同的责任。近年来,未成年人身心“早熟”趋势日益凸显,物质生活条件逐年改善,手机配置比例越来越高,未成年人获取信息更加便捷,社会生活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因此,社会经营主体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社会经营主体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利益导向,不仅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物资、文化产品,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及时、主动制止、杜绝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各类因素。
问题:
当前,部分社会经营主体在追求经济利益过程中,只关注自身利益,忽视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学校周边书店、文具店、小吃店为确保客流,吸引青少年群体消费,增加营业收入,帮助未成年人存放手机,套取现金,容留并提供无线网络供青少年上学前和放学后,在脱离监护人的情况下上网刷手机;一些经营主体对于青少年大额消费不敏感不过问,甚至有些经营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较低价格回收青少年盗取的首饰、手机等贵重财物,为青少年偷盗行为提供“销赃”渠道;一些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一些商业广告内容含有不良导向,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同时,适宜未成年人的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文化产品经营主体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未成年人成长需求。当前,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市场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督不到位。
建议:
一是建议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监管部门责任。未成年人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关注,齐抓共管,同时发力。家庭、学校责任相对清晰,但社会责任相对比较模糊,建议明确以上问题的监管牵头部门,压实各责任部门工作责任。
二是建议由牵头部门不定期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监管责任清单和处罚事项,加大监管力度,消除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消极因素。
三是建议由责任部门会同属地街道,每年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学校周边营业主体进行至少一次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主体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利益导向,共同呵护未成年成长环境。
新ICP备17002354号-1 邮箱:hegszwfwzxxx@163.com 网站标识码:6540900002
开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 主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 邮编:835221 联系我们:0999—8795893 传真:0999-8795893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