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解读边民互市贸易不予免税清单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5-05-30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为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2024年4月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24〕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除《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所列商品外,边民均可通过互市贸易方式进口。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共21项商品,包括烟、酒等,以及超出规定数量的小麦等农产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免税额度以个人为单元计算和使用。通知强调:除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不得通过边民互市贸易免税出口外,将应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边民互市贸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财政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通知》第一句便明确了发布新规是为了“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随着时代发展,“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应以满足边民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的规定已经与我国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现状存在矛盾。在2021年第四届进博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让开放的春风温暖世界》主旨演讲中提出“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增加自周边国家进口”。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国务院积极鼓励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特别要求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工作。2023年2月7日,商务部等17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资发〔2023〕18号),要求“鼓励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支持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等业态发展和相关园区建设,鼓励地方给予加工企业融资、土地等特殊支持政策。”同年4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工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新规一方面解除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为边民互市落地加工等多元化发展模式在法规上铺平道路、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明确了边民互市进口商品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010年的不予免税清单,将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从“正面清单管理”转变为了有限的“负面清单管理”(限“生活用品”范围内)。此次《通知》,明确了边民互市进口商品的“完整版”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与2010版的不予免税清单相比,此次清单的变化主要在三个方面:1.改变了农产品的免税额度计算方式,大幅减少了免税额度。如小麦、稻谷、大米等,从每人每日50公斤以内免税,变为每人每年100公斤以内免税;菜子油、棕榈油等,从每人每日5公斤以内免税,变为每人每年10公斤以内免税。额度计算方式从每日变成了每年。2.移除了电视机、摄像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常见的家用电器。3.增加了几类商品,包括电子烟、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新的科技产品,可可粉及含可可的食品,混合橡胶和复合橡胶,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一张图看懂2010年与2024年《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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