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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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霍尔果斯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党组副书记、主任加尔泰·穆哈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场)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自治州人大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审议通过了霍尔果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稿);听取和审议了霍尔果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与思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霍尔果斯市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州直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耕备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霍尔果斯市政府债务限额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成效体现在落实落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市委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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