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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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犁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对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并于2025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真改实改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工作部署。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伊犁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党组会,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党组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庭(科)室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不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负责具体整改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对照本次提级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研究制定《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台账,逐条分析、逐项整改、逐一量化、确定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整改
各牵头领导、庭室领导、具体责任人严格对照存在的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同时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责任落实。注重发挥党组的主体责任、各级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以责任落实倒逼问题纠治,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全院上下都动了起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成员真正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同时,院党组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对在整改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巡察反馈问题24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2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6项,清退款项1.02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0.47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未联系实际立足岗位,系统学习入脑入心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截止目前已开展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成员立足岗位实际,围绕学习主题撰写研讨材料。二是已于6月3日至6月5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学习。三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精神首次议题进行制度化管理由专人负责,制定我院党组“第一议题”议题单,根据当月重点工作拟定党组学习材料,进行逐级审核把关,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四是制定“一规划两纲要”学习计划,每周三固定学习日开始学习“一规划两纲要”具体内容。五是采购固定页会议记录本70本,按照要求进行专本专用。六是由政治部理论中心组秘书对党组成员交流研讨材料进行初审,并递交党组书记复审。
(6)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定单位消防维保公司,于2025年5月1日签订消防维保合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二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3月20日党组会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对全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三是于4月21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档案室、图书室、机房、立案大厅、食堂后厨、保密室、电梯)设置防火标识,发挥警示作用。四是规范电动车管理,严禁电动车飞线充电发生。五是于2025年5月8日党组会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六是对于第一次超速违法人员加强学习教育,对屡禁不止超速的人员报送至政治部纪检部门处理,2025年第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驾驶公车超速1人。
(7)针对“信访工作用心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1日起制定党组成员接访值班表,由党组成员工作日轮流开展接访工作。二是重新张贴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标识,并在引导台放置“一次性告知”宣传册。三是由政治部纪检干事对当事人接待及信访工作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共抽查3次,未发现存在问题。2025年1月至5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0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统计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业务满意度92.16%。围绕群众纪律、群众意识开展谈话,提升干警服务意识,提升沟通能力,目前共开展谈话20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
(13)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经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2025年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案》,分别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一岗双责等五个方面,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安排。二是5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围绕党风廉政、“三个规定”、干部作风等内容,对单位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及安排。
(16)针对“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把支付审批关,对院内需要支付的项目,每月盘点1次,符合支付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支付。二是财务人员支出项目金额后,对支付金额与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账目核对,对接受款方复核资金到账情况,确保双方账目一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按照财务工作要求,对货品、服务类采购按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执行。通过每周三固定日学习,加强对全院干警采购流程的培训,目前已开展1场次。
(17)针对“财务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政治部与被罚人员当面核对金额无误后,已于2025年3月将1.02万元现金按照罚款台账原路退回至被罚人员手中。二是恢复长期病假干警100%的应发工资,应扣除的工资部分将放在代扣项里扣除,同时分管人事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将加强人事和社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已于2024年12月24日调整其基本工资,保障其养老等基数,并于2025年1月开始执行。三是加强对财务报销制度的学习,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已于6月3日组织办公室干警学习财务管理报销制度,并于6月4日固定学习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伊犁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明确原始凭证的要求。四是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截止6月5日参加州财政局组织会计培训8次。五是针对将费用支出直接冲减收入及时查明原因并分析问题,规范账务处理,已对费用冲减收入作出调整,并将白条入账相应凭证完善至凭证中。
(18)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的《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相关要求进行议事清单上会讨论。二是已于3月党组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根据《新疆高院议事规则》《政法工作条例》结合本院实际重新修订完善《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判执行重要会议活动、审议相关材料”两条内容,已于2025年3月20日党组会修订通过。三是党组会议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落实督促到具体承办人,按照要求15日内完成议事决策。四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修订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议事,由党组秘书对后续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1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2025年5月22日召开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关于州党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模式,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四必谈”等具体内容,明确谈心谈话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节点,并认真填写谈心谈话记录。二是班子成员结合“三个摆进去”和巡察反馈意见,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检视问题清单,党组书记严把“质量关”,防止问题重复出现。三是班子成员发挥“带头学”作用。2025年3月起至今,班子成员在每周的政治理论学习中严格落实考勤,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政治理论学习11次。落实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召开“三会一课”7次,班子成员参加7次。
(20)针对“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行常态化党建工作研讨,党组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在2025年3月20日党组会上已研究讨论并通过《2025年中共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组书记、副院长杜平同志结合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5次。三是从2025年4月份支委会,组织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重温《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委机关工委牵头的第一季度“互学互促”指导1次。对虚假召开党小组会的第一党小组组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四是已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费收缴第一责任人。党建干事通过复兴壹号APP已核查2025年1-5月党费党员已全部缴纳,不存在补交、漏交现象。
(2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明确支委、党建干事职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流程严把关。2025年4月11日组织党支部支委、党小组组长、党建干事参加州直法院党务干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5个阶段,25个步骤,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业务能力。二是对两名转正党员、两名预备党员、四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进行自查,并请机关工委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至今已全部完善党员档案。三是2025年第一季度党支部审阅预备党员思想汇报2篇,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6篇,动态掌握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跟踪了解思想动态,对存在思想汇报造假的1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22)针对“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2025年3月11日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上由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汇报2024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述职。二是根据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在2025年3月11日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上,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会后统一汇总民主评议结果,评选出2024年度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9名优秀党员,并将结果上报市直机关工委。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相关要求,在2025年3月11日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上由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汇报当前工作和履职情况。
(23)针对“落实轮岗交流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4月7日州党委组织部任命一名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免去原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二是5月28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1次。
(24)针对“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每周三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审判执行业务集中学习,目前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1次、审判执行业务学习11次,逐步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司法能力。二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流程。2025年4月11日组织党支部支委、党小组组长、党建干事参加州直法院党务干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业务能力。三是对8名党员档案进行自查,并请机关工委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已全部完善。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整改进展回头看工作,梳理相关措施进展情况,本次巡察提出“四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5)针对“助企纾困解难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
牵头起草《关于建立霍尔果斯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向各领导及单位征求意见,目前上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拟提请霍尔果斯市政府常委会并同步提交至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审议确定,向全市单位印发。
法检司综合业务楼工程项目拖欠民营企业76.99万元未及时清理。经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剩余资金分三年拨付,2025年第一季度项目资金60万元,2025年5月底对11笔资金进行偿还,共计57.72万元。后续法院将在第二季度资金拨付后及时作出化债计划,确保剩余工程欠款在资金到位后清理完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本轮巡察整改,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州党委第七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扎实抓紧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2.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将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本院干警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达压力,确保本院各项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3.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霍尔果斯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不断推进霍尔果斯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978363;通信地址:霍尔果斯市北京路6号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电子邮箱413773594@qq.com。
中共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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