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怯伦、李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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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市)各委、办、局,驻霍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怯伦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李勇同志任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玛依努尔·哈斯买提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王彬宇同志任市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试用期1年);
韦巍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赵庆成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冯军鑫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闫建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常怀德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张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田睿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美娟同志任市职业高中校长;
马富祥同志任市苏港中学校长(挂职1年);
唐光亮同志任市河(湖)长制事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叶东亮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白楠明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木力迪尔·阿得力江同志任市兴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文杰同志任市兴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丁统同志任市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王鹏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江帅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努尔艾力·热合甫江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马燕同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庆成同志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军鑫同志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闫建军同志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常怀德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于尚平同志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大队长职务;
梁璐同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忠良同志市公安局政工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武秀花同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艾赛提·波达同志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振宇同志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伟霞同志市职业高中校长职务;
赵玉林同志市河(湖)长制事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霍建军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和兵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旭同志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周亚东同志市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白楠明同志市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桂雪娇同志市兴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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