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6-06-05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有效性: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涉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执行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四)承担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对口援疆有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城镇化建设。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自治州财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负责市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定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组织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和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及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开发区的规划、布局及设立。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

(十二)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粮油、null、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并加强日常管理。承担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自治区、自治州、市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三)负责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市投资项目。

(十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起草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承担开发区相关职责。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6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规划发展科(“一带一路”办、兵地融合办)、项目前期办、项目推进办、产业环资科(援疆办、能源办)、粮食物价科(价格认定中心、国防动员办)。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电收发、会务督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制度建设、培训学习、人事工资、绩效管理、值班考勤、档案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护、作风建设、建议答复、议案办理。

联系人:周陶

联系电话:0999-8792207

规划发展科(“一带一路”办、兵地融合办):负责经济指标、宏观研究、专项规划、深化改革、政策执行、对外开放(“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发展评估、质量强市、区域协作、重大专项(东站建设)、兵地融合、军民融合、物流枢纽、信用建设工作。

联系人:聂婷

联系电话:0999-8792207

项目前期办: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围绕中央预算、超长期国债等统筹储备项目、制定年度计划、研究批准立项、推进可研初设、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申报、落实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前要素保障工作,协调资金支付。

联系人:于陶

联系电话:0999-8792207

项目推进办: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施和重点项目开标后全流程管理、协调工作,固投调度统计、社会投资备案、开工复工督查、投资入库入统、项目专班运行。

联系人:马麟懿

联系电话:0999-8792207

产业环资科(援疆办、能源办):负责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援疆工作、能源管理、电力建设、行业安全、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外资监管、企业融资。

联系人:卢宗歌

联系电话:0999-8792207

粮食物价科(价格认定中心、国防动员办):负责原粮管理(夏粮收购、秋粮收购、实物检查)、农本调查、应急网点检查、物资储备、行业安全检查、粮食项目申报、成品粮油、调定价格、价格检查、政策解读、物业备案、停车备案、价格监测、价格认定、成本监审、成本调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防动员、执法监督。

联系人:杜石磊

联系电话:0999-8794895

霍尔果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领导职数2人,现实有3人,核定人员岗位数27名,现有人数21人。

三、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委四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16:00-20:00

冬季:10:00-14:00(上午)15:30-19:30

五、负责人信息

胡来杰

联系电话:0999-878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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