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3-09-20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市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做好应急协调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参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九)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管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十三)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四)督导室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开发区相关职责。

(十六)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霍尔果斯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办、基教办、党建办、思政办、核算中心、教研室、督导室、项目条装办、职成教、平安办、电教办、语委和资助办,共13个科室。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答复、来信来访、电子政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负责人:木依拉 联系电话:0999-8793054

2.人事办。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编制、招聘、待遇、职称评审以及教师评优表彰等工作;指导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指导、协调管理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参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师、大学生支教工作,承担援疆人才和区内支教的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受理教师申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马凤莲 联系电话:0999-8793054

3.基教办。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统筹各级各类招生计划;按照权限规划实施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负责教材和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审读、审查、上报、备案和征订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科学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实践、科学实践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活动;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朱运鹏 联系电话:0999-8791153

4.党建办。负责机关和二级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人:卡利亚 联系电话:0999-8791153

5.思政办。配合自治州党委教育工委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课程建设,提出建议、措施;协助上级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民族团结、团委、关工委等工作。

负责人:荆晶 联系电话:0999-8791153

6.核算中心。落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学生资助等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承担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承担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负责人:陶丽竹 联系电话:0999-8791153

7.教研室。承担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教法的研究、指导和改革实验;组织教育系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新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和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组织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人:汪洋 联系电话:0999-8793054

8.督导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

负责人:刘艳梅 联系电话:0999-8793054

9.项目条装办。贯彻实施自治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规范,承担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基础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杨金山 联系电话:0999-8793054

10.职成教。承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会同文旅、市监等部门指导或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并监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负责人:黄海霞 联系电话:0999-8791153

11.平安办。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治“三非”、反邪教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教育系统师生思想动态;加强与政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和学校社会治安类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平安校园的创建与验收。

负责人:赵涛 联系电话:0999-8793054

12.电教办。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校园网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管理和指导、规划项目实施及技术保障,承办中小学远程教学、师资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王舰超 联系电话:0999-8791153

13.语委和资助办。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和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学习和社会再培养培训;指导、督查、评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作实施情况;承担上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的具体工作。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营养改善计划、霍尔果斯市“哺育工程”等工作。

负责人:桂衫 联系电话:0999-8793054

三、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亚欧路巡防大队综合楼3

四、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上午)15:30-19:30(下午)

五、负责人信息:

名:木依拉

办公室:0999-8792912

基教办:0999-879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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