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5-11
文 号: 主题分类: 自治区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420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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