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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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霍尔果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30888万元,支出630575万元,年终结余3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99776万元,支出392980万元,年终结余6796万元;未编制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31万元,支出3011万元,年终结余16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026万元。

从审计结果来看,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本次审计发现,市财政局在预算的编制、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12个预算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73.09万元;5405.49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社保基金未实现保值增值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5家预算执行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预算管理方面。5家单位年初预算安排、预算调整和决算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1家单位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34.46万元。二是财务管理方面。3家单位71.31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1家单位账表不符;1家单位记账错误。三是资产管理方面。4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采购资产未记固定资产;2家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未结转固定资产;1家单位未办理资产划拨手续。四是内控管理方面。3家单位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决定;3家单位支出发票未经分管财务审批即支出;3家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1家单位不相容岗位未分离。五是工程管理方面。3家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1家单位3个项目工程结算定案价中超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家单位项目采购未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1家单位项目未履行初步设计报批程序;1家单位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已投入使用。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2023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一是1个项目建成后未运营,产业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涉及金额446.85万元;二是1个项目建成后,部分建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638.63万元;三是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直接委托工程服务,涉及金额79.38万元;四是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30.5万元;五是2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六是2个项目违反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霍尔果斯市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伙食补助专项审计情况。一是补助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022年霍尔果斯市11所幼儿园幼儿伙食补助经费预算执行率为40.02%;二是4所幼儿园幼儿伙食补助经费使用、支出情况未公示;三是1所幼儿园食材出入库管理不规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家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费用收缴不到位。应收未收水资源费62.68万元,项目水土保持费147.32万元,垃圾清运费11.39万元;二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1个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1个建设项目未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超批复限额取用地下水,取水许可证核定取水许可量与取水需求不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缓慢,未按规定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分类水价;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不健全,垃圾清运不及时。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部门单位的自有资金、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适当压减存量规模常年较大单位的财政拨款,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二)强化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跟踪问效。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加强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滞留闲置、损失浪费等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规范地方财政收支管理;二是在项目建设方面,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杜绝“资金等项目”问题的发生,促进项目加快推进,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防止财政资金损失。

(三)规范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安全完整和盘活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底数,有效推进闲置国有资产、低效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推动解决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盘活用好国有资源,抓好重点环节管控,切实管好用好国有资源资产。

(四)强化内控管理,提升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和信息质量。一是部门单位应查找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解决预算单位财会力量薄弱、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等突出问题,强化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着力补齐会计管理工作短板;二是财政应加强对部门单位内控工作的指导,促进各预算单位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明确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五)加大整改力度,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持续夯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整改落实“下半篇文章”和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双向闭环贯通,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二是贯通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会监督、党委政府督查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任务落实,促进审计成果转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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