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预警信息〔2024〕4号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1-16
文 号: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霍尔果斯市气象台2024年1月15日22时58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目前霍尔果斯市区、伊车乡、莫乎尔片区、61团、62团的部分地方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预计大雾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现将做好大雾橙色预警天气防范工作的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各乡街道、综保区管委会办公室、合管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估计大雾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综合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员及生产设施安全。

2.气象局要不断加强大雾天气的监测预警,强化监测分析,及时发布预报和预警信号,为乡街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要及时掌握雾的发展趋势,同时在雾区路段密布具有自主发光能力轮廓标、凸起路标、雾灯等设施,引导车辆安全出行;要根据大雾的能见度和路面状况,科学合理地采取限速、限量和封闭措施;浓雾时要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对已经滞留在路上的车辆,要及时护送、引导至绕行路线,防止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

4.国网伊犁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市供电公司要做好接触网和电力机车受电弓的清洁工作,防止发生雾闪。

5.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相关教育培训工作,重点营运单位、驾驶人员掌握雾天驾驶规定以及不同天气环境下的安全运行要求和应急避险措施。

6.各部门、乡街道要切实加大大雾危害和应对知识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预防、避险和互救能力。

7.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相关救援队伍提前预置布防力量,做好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工作。如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请第一时间报告霍尔果斯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999-8798152),不得迟报、缓报、漏报、瞒报。

霍尔果斯市安委会办公室霍尔果斯市减灾委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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